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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空调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达到正确使用空调、夏季室内降温和节约用电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的空调是宿舍成员共同使用的设施,宿舍空调实行自愿消费(先购电后消费)原则,宿舍长负责宿舍空调的管理及电费分摊的协调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电费分摊争议等问题要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二、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使用空调,应将宿舍外空调电闸关闭。

三、空调安装、调整、维修由维修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和室外机,当发现空调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四、宿舍空调设有专用电源,严禁擅自用任何方式通过连接其他供电线路接驳空调电源,或将空调专用供电线路接驳挪作他用。

五、爱护空调设施,严禁乱写、乱画、乱刻等破坏行为,开机后要检查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若需重新开机至少要间隔3分钟。

六、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否则,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各宿舍要指定一名同学妥善保管好遥控器。

七、严禁在空调器外机及室内挂机上面摆放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室内、外机进出风口用物品遮挡,以免发生事故。
八、宿舍安装空调后,学生的定额供电标准仍为每人每月8度,超出部分由同宿舍同学共同分担。

九、宿舍空调开机时一般温度设定在24-26度,最低不得低于24度,否则易损坏空调。空调设施若出现人为损坏(含控制器丢失),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学生连带赔偿,凡故意破坏空调设施的按破坏公物给予处分。
十、空调开放由学生处根据天气情况(当室内气温达到28度时)按时间段统一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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