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三)录取时,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院校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申请增加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其中,增加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应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
(四)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应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