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对2023级中职学生“三二分段试点班”项目单独编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三二分段试点班”项目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广东省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选拔进入“三二分段试点班”的总原则:严格遵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择优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我校首先通过广东省、广州市招生平台录取,对投档到“三二分段”专业志愿的学生,按计划直接编入“三二分段试点班”。
四、如出现“三二分段试点班”因投档不足或被录取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学校可以进行补录。
学校应当及时向已注册并且有参加广东各地“中考”的学生公布补录计划,征集学生报读意愿。愿意参加补录的学生,应当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
五、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开展补录工作。
六、学校按照广州市“中考”总分为基准参考分数,与各地市的中考总分进行比较,按比例换算出每位申请补录考生的标准分数。
七、补录时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量,在符合条件并申请参加补录的学生中进行补录,按标准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三二分段试点班”。当末位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若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若仍有相同,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排出名次,按排名先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
八、经补录后,仍有专业未能录满计划,不再录取。
九、所有纳入“三二分段试点班”项目的学生将单独编班,并于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前全部录入广东省中招平台,确定为“三二分段试点班”身份。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试点班学生在中职学段期间转学或转专业的,不再享受试点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试点专业班。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科
监督电话:020-860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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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