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是2005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中职学校。中职部依托学院与中国涉外教育集团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集团化办学优势,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已成为当地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职部对接我院二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和丰富教学资源,优化资源配套和专业布局,坚持错位发展,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以培养大批适应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遵循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适应区域和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主动对接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服务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
报到时间: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
报到地点: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
温馨提示:
请同学们根据通知书时间到校区报到,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招生办公室热线020-36019926
1、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刷卡报到,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5份;
团员需交团组织关系档案。
3、如学生是农村户口,可申请学费减免,所提供的户口簿上需标有“农村户口”或在户主页职业栏标有“务农,农业从业者,农林牧渔从业者”等字样。
如户口簿是“居民户口”或者“家庭户”并且职业栏未做标明,报到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盖章的佐证材料。
4、申请迁移户籍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户的,需等待省招办新生名册确定后根据当时政策办理,户籍迁移到校学生不享受国家学费减免和资助。
我校学生集体户升读本校三二分段大专、本校3+证书大专、夏季高考时,通常视作省内生源,具体需根据当年高考报考政策确定。
1、 农、林、渔户口性质及文件政策规定减免的贫困县镇户口学生报读我校可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缴费时按国家规定的减免标准减免学费。
2、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按照不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的标准缴学费,入学后按要求提交资料申请政府补助。
国家助学金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读我校后,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申请手续,审批通过后每人可享受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共两年助学金,助学金每年2000元,两年合计4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助学金时需提供相对应的证件。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1.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证);
2.本人残疾或家庭成员残疾(残疾证);
3.孤儿(孤儿证);
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相关医疗证明):
5.家庭通受重大灾害或变故(具级以上相关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6.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盖章的证明);开学时需提交各类证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