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的办学优势,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校2023年秋季面向全市自主招收高一新生200名。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思想道德品质优秀,在初中阶段学科基础扎实,术科特长突出,有一定发展潜力;且未被全市第一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一批、第二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二批(面向全市、全区)、第三批4所学校潮州市绵德中学、湘桥区南春中学、潮州市瓷都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艺体生录取的考生。
2023年自主招生共200名,其中饶平县区域招生160名,潮州市内饶平县外其它区域40名。
1、术科特长生100名;
2、举办者董事会成员子女、举办学校的公司职工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等服务对象生100名。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多元评价、择优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长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下载《2023年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高一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自主填写。
综合测评当天上午8:30到10:00(具体时间另行在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送交到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进行核验。
1、《2023年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高一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1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各1份)。
3、考生中考成绩(供现场查验)。
在饶平县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全市第一、二批公办学校(含全市第三批4所学校潮州市绵德中学、湘桥区南春中学、潮州市瓷都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艺体生)录取结果公布两天后,届时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潮州暨实)上公布,请广大学生家长关注。
2、测评内容:
1、我校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下一批次统一划线录取。
2、由市招生办负责录取的第一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一批、第二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二批(面向全市、全区)、第三批4所学校潮州市绵德中学、湘桥区南春中学、潮州市瓷都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艺体生的学生,我校不再录取。
九流程表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代购教辅材料费参照我校在全市第二批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收取(见附件);其他代收代付费用按实际收取。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
2、本方案解释权归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
联系人:
固定电话:0768-8595985
0768-8596285
附: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2023年高一新生收费标准;其他代收代付费用按实际收取。
上述收费不包括新生生活用品费,每人500元(新生一次性收取)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潮州市暨实高级中学2023年自主招生公告》
文章链接:
https://m.jixiao100.com/181113.html
本站资源来源于网络及AI生成,如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请勿用于商业用途,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