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0(平均分为75分)。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
4.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录取办法及流程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考虑综合测评分数高者,其次再考虑省级以上证书获奖者。
2.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3日在广东白云学院官网公布。
3.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学籍管理与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费、资助政策等按照相应专业2023级本科生执行。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录取通知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进行注册学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