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共535人。

报考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

1. 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考生)

面向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2.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面向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2报考条件

1.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2. 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详见学校招生官网。

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5月11日至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三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1报考资料上传

1. 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报考资料上传

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我校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2. 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报考资料上传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我校要求上传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非企业在职员工可在录取前提供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报考资料上传

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或所在学校获奖证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2志愿填报

在2023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期间,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类计划类型,选择我校1个专业志愿进行填报。

1. 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由我校组织开展,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学校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证明材料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

原则上,我校在考生提交报名后48小时内完成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务必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确认资格审核结果。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院校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的修改,并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

2. 报考资格审查查询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特别说明:请考生务必确保在系统中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以便于在提交材料不准确或有遗漏时,我校可及时联系到考生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1“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广东技校排名网2“中职获奖免试生”招生具体要求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广东技校排名网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

(依托单一企业开展)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广东技校排名网4“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

(依托载体开展)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广东技校排名网备注:

1. 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各中职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见我校官网或广东工贸招生就业办微信公众号。

2.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中其他人员指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及时间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没证书要求)-广东技校排名网2考核分值

我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我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我校按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2.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3.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以上所有招生类型均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

3考核地点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教学点(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4免考免试及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发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到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zsb@gdgm.edu.cn,未发送邮件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免试资格。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最终以广东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录取工作将于2023年5月下旬至6月初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下文。

(二)录取原则

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春季分类招生录取、夏季高考录取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同招生类型中生源充足的专业。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8月底,由我校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

(二)自主招生录取考生,于2023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三)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中职)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入学资格。

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日程安排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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