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专业开设及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均可按本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
第三条
“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详见附表)。“要求相同的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学分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中的自考各专业计划,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课堂授课17或18学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
第四条 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五条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六条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第八条 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第九条
申请免考“英语(一)”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第十条 已办理免考手续并获审批确认的课程,在申请毕业时的专业计划中已取消的,该课程的免考审批确认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不需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按课程顶替规定执行;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如要免考相应课程,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免考手续。
第十二条 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第十三条 课程免考按先网上申请登记、后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申请登记:考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并在每年5月中旬(11日-20日)、11月中旬(11日-20日)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在“按部门”中选择“省教育厅”,再点击“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按要求进行在线申请;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点击“最多跑一次”图标,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确认网上申请登记”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考生应对网上登记信息和后续现场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提交材料与初审:现场提交材料与当地自考机构受理毕业登记申请同步进行。要求办理免考的考生在当地自考机构规定的毕业登记申请时间内,向自考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考登记表》(在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
2.毕业生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正本及其复印件(正本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正本。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各地自考机构须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材料由各设区市、义乌市整理后,于上报毕业审核材料时统一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义乌市上报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考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12月20日以后登录浙江教育教育网(网址www.zjzs.net)“网上查询”栏目,查询审批确认结果(未通过免考审批确认的课程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各地上报的免考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备查。
第十四条 对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免考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一览表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
03707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4 |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6 |
|
00420/00421 |
物理(工) |
6 |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
00012 |
英语(一) |
7 |
|
00015 |
英语(二) |
14 |
注: “政治经济学(财)”(课程代码00009,6学分)不属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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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56年评级得分:93




成立时间:1984年
成立时间:1979年



















成立时间:1981年



成立时间:1965年
1.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
优势:
智能制造专业突出,与广汽、腾讯等企业深度合作,学生未毕业即被预订,毕业生平均薪资达6800+元。
拥有“真枪实弹”的车间教室,连续8年位列广东技校榜首。
新增“数智营销技术”“商务数据分析”等前沿专业,适应数字经济需求。
2.广东省高级技工学校
优势:
政府重点支持,全省唯一副厅级技校,实验室设备先进(如元宇宙技术应用实验室)。
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等专业与制造业企业紧密对接,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
3.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优势:
轻工领域特色鲜明,食品加工、服装设计等专业实力强,教学设备先进。
与轻工行业企业合作,提供丰富实习机会,毕业生多进入食品、纺织行业。
4.广东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
优势: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标杆学校,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专业省内领先。
实训基地配备库卡机械臂等先进设备,培养高精度技术人才。
5.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
优势:
投资11亿建设实训基地,无人机实训直接使用大疆生产线,新能源汽修专业拆解特斯拉等高端车型。
新增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贴合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需求。
6.广东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优势:
交通运输类专业(如物流管理、汽车维修)就业率高,与广铁集团等企业合作定向培养。
新增“低空飞行器技术应用”“盾构机操作与维护”等特色交通专业。
7.广东省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优势:
电子信息与通信技术领域领先,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实训设备完善。
与华为、中兴等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毕业生多进入通信和IT行业。
8.广东省医药职业技术学校
优势:
医药卫生类专业(药学、护理)就业率超95%,与广药集团合作订单培养。
拥有GMP标准药剂实训车间,实践教学资源丰富。
9.佛山市汽车工程学校
优势:
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省内知名,配备智能汽车诊断设备和新能源车实训平台。
新增“车联网技术应用”专业,培养智能汽车领域人才。
10.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优势: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实操性强,与高星级酒店合作,学生实习覆盖广交会等大型活动。
新增“智慧旅游服务”方向,结合数字化营销技能培养。
其他亮点学校
岭南工商第一高级技校:直播电商专业学生未毕业即成百万粉丝网红。
珠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建筑类专业结合BIM技术教学,实训项目涵盖智慧城市管理。
选择建议
1.看专业匹配度:优先选择与产业需求契合的专业(如智能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
2.关注校企合作:合作企业直接影响实习和就业质量(如白云工商与腾讯、深圳技校与大疆)。
3.考察实训条件:先进设备(如工业机器人、元宇宙实验室)是技能培养的核心保障。
以上排名及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具体选择需结合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如需更多招生细节或专业对比,可参考各校官网或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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