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各位铜仁市的家长及同学们,你们期待的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发布啦!该校招生简章包含的招生信息有:招生对象条件、招生办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等。了解具体该校具体招生…

各位铜仁市的家长及同学们,你们期待的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发布啦!该校招生简章包含的招生信息有:招生对象条件、招生办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等。了解具体该校具体招生信息,请随网站小编往下看吧!

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广东技校排名网

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贵州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条件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符合铜仁市第十一小学划分路段:河上田(清水村原河上田组、河上田廉租房安置区)、武陵大道南段、清水北路(清水村原清水组、农场组、新滩组)、白岩冲路单号1至1125号(原桐冲路)。

具有碧江区户籍,符合“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其户口、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注:适龄儿童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房户一致”。

户口挂靠非法定监护人或房户分离的的适龄儿童,不作为户籍入学依据,须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或自愿服从调剂,在入学登记期间,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经区教育局审定后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

2.非碧江区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有合法房产,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 在本路段区域内购房的需实际入住半年及以上。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无合法房产,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取得碧江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不在碧江区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具备碧江区申请入学资格。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7日(上午8:00—下午6:00),具体流程请登录“碧江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trzxbm.com/)或“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进入平台按照“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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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报名批次顺序

第一批: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

第二批:符合条件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符合条件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3.录取批次顺序

(1)优先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如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录取完第二批适龄儿童,尚有剩余学额,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老城区小学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人数,新区小学采取先报先录取确定人数,录满为止。城区所有小学招生计划已录满,还未录取的,回户籍地申请就读。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须提供以下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适龄儿童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以碧江区生态移民局、碧江区教育局提供的有关证明为准,统一安置入学;③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非碧江区城区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的。须提供如下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缴纳水电费依据)。

具有碧江区、万山区户籍,但不在城区,也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提供租房合同及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住宿半年以上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和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摊位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非碧江区户籍,也未在城区购房,但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区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四、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

(二)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符合我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引进的子女入学,按2020年碧江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铜仁市碧江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优才卡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援鄂援省医疗队员子女、省部级以上表彰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对碧江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学科骨干教师、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的先进个人(即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入学小学一年级的,必须于2022年8月19日前,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管理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持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由碧江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优先安排入学。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签署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由碧江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符合照顾政策的学生就读。

(三)教职工子女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原则上可就读其父母任教所在学校。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任教所在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处理方式

无法进行网上小学报名登记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8月22日至23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一方因组织工作调动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碧江区工作的,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如下材料原材及复印件:①调动工作文件;②户口簿;③在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2.取得碧江区城区集体户籍、公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双方在铜仁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碧江区城区户籍的拆迁户、安置户子女入学。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到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划分学校入学;重新购房并已居住的,以新购房产划分的学校入学;拆迁异地安置并接房入住的,以安置地划分的学校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划分的学校入学。

由区住建局负责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监护人同时须提供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碧江区城区公租房、廉租房的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公租房、廉租房入住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问题路段(号牌)无法网上报名的。因路段(号)遗漏或取消而市民户口未及时更换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有关证明、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严禁产生大班额,严禁班额超过55人,持续做好大校额、大班额化解工作。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推进优质均衡发展,鼓励起始年级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未经请示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严禁非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保障现有大班额“只减不增”。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1.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2.延缓入学。因身体状况不能按年龄及时入学的,需办理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材料报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3.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视力、听力和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除经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格落实阳光均衡编班规定,不举行分班考试,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不得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六、本方案适用于铜仁市第十一小学2022年招生,解释权归铜仁市第十一小学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招生联系人:

莫老师(13885698560)

梁老师(1363813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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