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2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基一〔2022〕97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及《2022年清丰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清丰县明月湖小学一年级2022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城南办事处李家庄、侯窑两个行政村适龄儿童。
2.惠风路以东、幸福大道以西、启明中路以南、霁云大道以北和幸福大道以东、凤鸣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城区居民直系子女。
三、时间安排
8月17日—8月20日进行现场报名;8月18日—8月21日进行证件审验及实地核查;8月25日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查看分班情况并领取报名原件;8月31日,新生报到。
8月17日为冶都·中央公园、明月水岸小区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8月18日为清华苑、李家庄、侯窑村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8月19日为银河花都、融汇府邸、恒基·悦泓府小区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
清丰县明月湖小学北校区
五、报名证件
(一)所需证件
1.李家庄、侯窑村村民直系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现场核实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上述证件均需原件。
2.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证、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薄的,提供祖辈房屋产权登记证;未办理产权登记证者,提供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两个档案袋,一个放原件,一个放复印件,并将学生报名材料清单粘贴在两个档案袋的正面。
(二)所需材料
1.2022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
2.清丰县明月湖小学新生入学承诺书;
以上材料装复印件档案袋内。
报名需要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招生片区代码、承诺书、材料清单,请登录网易邮箱(qfxmyhxxdyc@163.com,密码dyc123456)自行下载填写。
六、招生办法
(一)审核报名。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生源名单录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并上报县教育局复核。
(二)资格复查。县教育局联合纪检及其它相关部门,对我校初审合格的生源证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通知。资格复査结束后,我校将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七、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须出示河南健康码、扫河南省场所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2.监护人不需要带适龄儿童报名,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备齐后由1名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报名。
3.不接受未满6周岁幼儿报名,我校学生学籍采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未满6周岁幼儿无法注册学籍。
4.监护人务必严格按照《清丰县明月湖小学新生入学承诺书》要求,入学后不允许学生寄宿在校外学生服务中心、周托、午托等场所;不允许学生乘坐拼装车或与其他人拼凑车辆上下学,做到安全、文明接送。
5.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造成无法入学的后果自负。
6.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7日—20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7.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清丰县明月湖小学。
清丰县明月湖小学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