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粤东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院校。
学校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东湖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0亩,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0.78万平方米,总投入约10亿元,可容纳学生3000人,于2021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建筑面积7.4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5亿元,可容纳学生3000人。目前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启动,预计2025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
学校历史可追溯至创建于1956 年的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和创建于 1982 年的汕头教育学院,2002 年两所学校整体并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后设置学前教育及其他师范专业。2019年汕头市调整高等职业教育布局,将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和其他师范专业教师整体划入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具有深厚的师范教育底蕴和坚实的办学条件。
秉持“敬业、亲师、博习、通达”校训,“善教乐学, 守正创新”为办学理念。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学前教育类专业为龙头,艺术、体育和语言类专业为补充,以国际化和产教融合为特色,培养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应用性人才。
学校专任教师15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占比30.7%,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比45.8%,双师型教师占比75.8%。
学校全日制专业设置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紧密对接,广泛开展政校企合作,已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72 个。
学校按照智慧校园标准建设,功能分区合理。教学区教室配备全功能智慧教学设施和空调,针对不同专业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室,校本部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21万册以上,电子图书5万册。
招生计划
1.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 8000 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 5000 元;
3.国家助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 2000-4500 元,分 2-3 档;
4.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600元;
5.特别困难资助:由学校发动社会热心企业和个人进行定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