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与学籍在同一个区;
2、户籍与学籍在不同区,选择随学籍区升学的考生;
具有广州市户籍和学籍,选择随户籍所在区升学,则报考户籍所在区学校时为本区。
*非户籍生填报志愿时不能跨区。
*区属公办示范高中招收外区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当考生成绩达到或超过某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才有资格参与该批次招生学校的投录取,但考生最终能否被某所学校录取,还要看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和学业成绩的相对水平。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线
(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545分。
(二)以降序排列在报考总人数9%位置(去尾取整)的考生成绩715分作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普通高中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675分、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635分、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595分、第五梯度投档控制线555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45分。
(三)第三批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为普通高中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635分;如学校(校区)上一年第三批次招生在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未完成本校(校区)招生计划,则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595分。
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控制线
(一)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65分。
(二)中职学校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45分;以40分为间隔依次设定中职学校第二梯度投档控制线505分、第三梯度投档控制线465分(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第四梯度投档控制线425分……依此类推。
学校录取最低分数是学校在某批次投档录取完成后产生的,是投档录取的结果,不是事先设定的。
最低分数同分序号即学校录取该批次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的同分序号。
末位考生分数同分序号即向招生学校投档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的志愿序号。
注:以下是同分排序规则:
(1)享受“加分投档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2)学业考试原始成绩;
(3)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
(4)数学、语文、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的单科成绩;
(5)综合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