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自主招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3.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11日至5月14日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 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 在“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 (面向中职考生)等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相关证明材料: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下同)。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2.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或所在学校获奖证明。
2.考试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考试费由我校统一收取,采用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16日前用微信扫描下方收费二维码(注意不能使用支付宝扫码),进入收费系统后输入考生号,验证通过后支付考试费。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三)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四)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
取得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满分值计算。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星期六),详细考试方式、考试大纲另行通知。
2.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3.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我校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