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义务教育供给侧改革,有效提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发展优质教育,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省市区相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8个班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东平村民子女(不超过20人,以实际入学需求为准)。
1.户籍地址在东平村内。
2.与具有东平经济联合社“成员股东”身份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地址为同一地址。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永平街辖内公办小学毕业的广州市户籍生(含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毕业的地段生,毕业于黄边小学的云山诗意小区人户一致地段生)
2.房产原有业主没有子女在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初中部)就读。
说明:共招收符合(一)、(二)条件的学生3个班。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2个班)。
1.白云区(不含永平街)辖内公办小学毕业的广州市户籍生(含小区配套民办小学毕业的地段生,不含毕业于黄边小学的云山诗意小区人户一致地段生)。
2.房产原有业主没有子女在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初中部)就读。
备注:若同时符合(一)、(二)条件或同时符合(一)、(三),只能选择其中一款参加报名。
(四)区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2个班)。
(五)广东实验中学具体组织招生1个班。
(一)报名。符合招生对象第(二)、(三)款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21-26日在就读学校递交报名材料;符合招生对象第(一)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东平村委组织递交报名材料;符合招生对象第(四)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区安排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入读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相关工作方案报名;符合招生对象第(五)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校要求报名。
(二)资料审核。6月27-29日,永平教育指导中心会各相关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学校按程序对符合招生对象第(二)、(三)款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东平村委会会永平街道办事处、永平教育指导中心按程序对符合招生对象第(一)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区科工商信局会区教育局等单位按照区安排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入读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对区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三)电脑摇号。摇号时间为7月5日。如果符合招生对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符合招生对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大于2个班招生计划,永平教育指导中心在第三方监督和见证下组织电脑摇号。如果符合招生对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东平村委会采取摇号/排序等方式确定名单。
(四)公布录取。7月7日前,永平教育指导中心牵头组织公布符合招生对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区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录取结果由区科工商信局会同区教育局按照区安排重点企业(单位)员工子女入读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公布。
(五)注册。新生按学校要求注册,具体注册时间由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广东实验中学永平校区在永平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下开展招生相关工作。
1.递交资料时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若相关政策调整,相关内容将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