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1975年建立,坐落于宁夏南部六盘山下历史名城——固原市,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是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政府共建单位。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之一,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学校。

宁夏师范学院王牌专业
1、一流本科专业:
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小学教育、英语
2021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学前教育、绘画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历史学、化学
2020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
2019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英语、历史学、物理学、音乐学、美术学
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汉语言文学
2、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
自治区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
3、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音乐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4、自治区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应用化学
宁夏师范学院收费标准
1.公费师范生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科学费:
文史类4000元/学年;
理工类4400元/学年;
艺术类8000元/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2500元/学年。
3、住宿费:
六人间(古雁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900元/每生每学年(有室内卫生间);
四人间(文苑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号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宁夏其他师范类学生按学费标准的70%收取。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历年录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