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等21所中职学校(详见下表)按规定开展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二、自主招生对象为参加深圳市中考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三、自主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增加招生过程的透明度,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要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招生咨询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学校以“自主招生”为由,强行分流学生的违规行为。